農(nóng)藥登記證號:PD201604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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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記證持有人:江蘇瑞東農(nóng)藥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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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(nóng)藥名稱:吡嘧·二氯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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劑型:可濕性粉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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毒性及其標(biāo)識:
微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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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有效成分含量:6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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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吡嘧磺隆5% 二氯喹啉酸6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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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:
作物/場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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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治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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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藥量(制劑量/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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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用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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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稻移栽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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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生雜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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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-30克/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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莖葉噴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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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術(shù)要求:
1、在水稻移栽后,5-7天,用本品畝用量兌水15-20公斤,混均勻后,全田噴施一 次。施藥后應(yīng)保持3-5厘米的淺水層,并堅持保水一周左右,以后恢復(fù)正常田間管理,水層不能淹沒稻心。2、大風(fēng)天或預(yù)計1小時內(nèi)有降雨,請勿使用。3、禁止用機動彌霧機或超低量噴霧。3、本品每季作物最多施藥一次。水稻2.5葉期前對本品敏感,禁用;特別注意避免在水稻早期胚根或根系暴露在外時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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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(chǎn)品性能:
本品是吡嘧磺隆與二氯喹啉酸的復(fù)配型除草劑。發(fā)揮了各自的優(yōu)點,提高了對單、雙子葉雜草的防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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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
1、嚴(yán)格掌握用藥量,因二氯喹啉酸是激素型的除草劑,用藥過量或重復(fù)噴灑都會出現(xiàn)藥害,抑制水稻生長而減產(chǎn);如用藥過量,應(yīng)及時大量施肥,促進(jìn)水稻的快速生長,減輕藥害。2、二氯喹啉酸在土壤中有積累作用,可能對后茬產(chǎn)生殘留累積藥害,故下茬最好種植水稻、小粒谷物、玉米、高粱等耐效作物。3、用藥后8個月內(nèi)應(yīng)避免種植棉花、大豆等敏感作物,特別注意施用過二氯喹啉酸的田里下一年不能種植茄科、傘形花科、藜科、錦葵科、葫蘆科、豆科、菊科、旋花科等,諾種則需兩年后才可以種植。4、茄科、傘形花科、葫蘆科、豆科等作物對本品敏感,甜菜、煙草、棉花、向日葵、豌豆、大豆馬鈴薯等闊葉作物,蔬菜對本品敏感。施藥時避免藥液飄移到鄰近作物上。禁用稻田水澆菜。遠(yuǎn)離水產(chǎn)養(yǎng)殖區(qū)施藥,禁止在河塘等水體清洗施藥器具。魚或蝦蟹套養(yǎng)稻田禁用,施藥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體。5、該藥對水稻較安全,但不同品種的水稻對吡嘧磺隆的耐藥性有較大差異,早稻品種安全性好,晚稻品種相對敏感,應(yīng)盡量避免在晚稻芽期使用。 施藥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體,魚蝦蟹等套養(yǎng)稻田禁用。6、施藥時要注意防護,如戴口罩、防護帽、穿防護服、戴手套等防護用具;孕婦及哺乳期婦女不得接觸。施用過程中產(chǎn)生的殘剩藥劑和廢舊包裝物不能隨意丟棄,應(yīng)作統(tǒng)一處理,清洗施藥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魚塘、河流等水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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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毒急救措施:
本藥劑對眼睛、皮膚有刺激性。不慎吸入,應(yīng)將病人立即移到空氣清 新處。如不慎濺入眼內(nèi)或皮膚上,應(yīng)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;如有誤食可催 吐,并隨帶此標(biāo)簽速去醫(yī)院診治,無特效解毒劑,對癥治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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儲存和運輸方法:
1.本品應(yīng)存放于陰涼、干燥、通風(fēng)、防雨處,置于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。2.運輸時應(yīng)避免陽光直射和雨水淋灑,不可與食品、飼料、種子等其他商品同貯同運。3.運輸中包裝件堆碼高度不應(yīng)高于3.0米,裝卸時輕拿輕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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